【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是一部规范我国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行使职权的具体操作规程,该规则旨在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司法公正和效率,以下是关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五个常见问题及其答案:
问题1: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承担哪些职责?
答案: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是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监督;二是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三是审查起诉,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四是支持公诉,出席法庭审理案件;五是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六是依法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等。
问题2: 如何理解“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的应用?
答案: “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取得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的范围及处理方式,强调了保护人权和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性,这要求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格把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问题3: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答案: 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制定了若干特殊规定,如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在讯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这些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问题4: 如果发现有超期羁押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提供了哪些救济途径?
答案: 当出现超期羁押情况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了多种救济途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向办案机关提出解除强制措施或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超期羁押情况进行监督,并可指令公安机关立即释放被羁押人;如果因超期羁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题5: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于律师参与诉讼有何具体规定?
答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明确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和权利保障,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辩护律师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不受限制;还强调了律师执业权利的保护机制,确保律师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