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遇到“老婆不准离婚”的情况时,首先应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如果您的妻子不同意离婚,而您坚持要离婚,那么您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通过组织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进行调解,但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将准予离婚。
在您的案例中,如果您已经尝试过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或者您认为双方的感情已经无法修复,那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与妻子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包括但不限于分居情况、双方的沟通记录、可能存在的家庭暴力、不忠行为等证据。
在整个离婚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利益,考虑到离婚可能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合理规划和准备相应的策略也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