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警察局近期发布了一系列新的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新规:
1、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核验:
-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续期实施《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和环保信息公开核验办法》,该办法要求在深圳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和由其他行政区转入深圳市的机动车需进行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和环保信息公开核验。
- 2017年1月1日后生产的国产机动车和进口的机动车纳入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核验管理,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供市公安交警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核验。
2、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继续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新增了三级限行区,主要在学校周边路段限制除市民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 保留了一级、二级限行区管理策略,并对部分路段的限行情况进行了调整。
3、违停分档处罚:
- 深圳市对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的违法行为实施分档处罚,不同道路、路段的罚款金额有所不同,如在立交、高架桥上违规停车处500元罚款,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确不得停放、临时停车的路段违规停车处1000元罚款等。
4、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理: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提醒广大车主及时查看并处理自己的交通违法记录,自2024年9月1日至11月30日间,该局共查处了多起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并已向相关车主发送了违法信息。
- 车主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处理违法行为,或在全国任意交警违法处理窗口进行现场处理,若在公告发出后的30日内仍未接受处理,将面临车辆被扣留和经济罚款等后果。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和遵守法律法规,建议车主们定期关注深圳市交通警察局的最新公告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