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的人才购房新政旨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下是该政策的解读及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
- 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各类人才。
- 曾在海南工作,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三亚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才。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毕业生在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已毕业在海南工作的人员。
2、用人单位要求:
- 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在三亚市,且依法在三亚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 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 其他用人单位:经市级、区级党政机关管理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其他用人单位。
3、具体申请条件:
- 与三亚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在三亚市缴纳。
- 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最新颁布实施的标准为准。
- 年龄要求:如“35岁以下”指人才首次申报住房补贴时在“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具体年龄依据身份证上出生日期计算。
4、特殊人群:
- 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范围。
- 聘任制公务员及按人才政策引进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以享受补贴,但需符合其他条款规定,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5、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 硕士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为2000元/月,购房补贴为2.4万元/年。
-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分担,具体比例视单位性质而定。
6、限制条件:
- 人才或其配偶已在海南购买政策性住房或配租租赁型政策住房的,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三亚市的人才购房新政覆盖了多个层次和类型的人才,通过提供住房补贴吸引优秀人才落户三亚,符合条件的人才应仔细了解政策细节,确保自身符合申请条件并准备好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