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优惠对象、优惠内容和享受条件等几个方面,以下是这些方面的详细解释:
1、优惠对象
定义: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计算方法: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资产总额是企业拥有的各种资产的总和,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
税率减免: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同样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延续:该政策是对之前政策的延续和优化,旨在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促进其发展。
3、享受条件
行业要求:小型微利企业必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规模限制:企业必须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限制,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降低税率、提高扣除标准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有效减轻了其税收负担,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