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2、特定行业材料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登记使用证、检测报告;压力表检定报告(复印件)、安全阀校验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制件)(如适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复制件)(如适用)。
其他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1、取得资质证书后
- 相关人员需要考取安全员证书(每周两批)。
2、网报系统流程
-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扫描件。
- 网上提交申请,并下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
3、现场申报
- 携带相关申报材料与相关原件到当地建委综合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4、审核检查
- 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改进建议,企业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材料。
5、认证评审
- 经过严格审查后,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认证评审,综合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提出是否给予发证的建议。
6、发证与复审
-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主管部门将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企业需定期接受检查,并在证书有效期满前进行延期申请,未按时延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作废。
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密切关注当地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申请策略以满足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