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推行、领导职务层次的划分以及职级序列的具体设置,中国公务员晋升途径的变化则体现在晋升机制的多元化以及晋升条件的严格化。
1、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将并行设置,职级成为与领导职务并行的另一个晋升通道,体现了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等。
- 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不具有领导职责,但与待遇挂钩,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
2、领导职务层次的划分:
-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3、职级序列的具体设置:
-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 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相关法律另行规定。
中国公务员晋升途径的变化:
1、晋升机制的多元化:
- 公务员的晋升不再单一依赖职务的提升,而是增加了职级晋升的通道,使得公务员有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 职级的晋升条件与职务晋升相似,包括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但更注重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
2、晋升条件的严格化:
- 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需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条件。
-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必须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公务员职务表的更新内容主要体现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推行、领导职务层次的划分以及职级序列的具体设置等方面,这些变化旨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