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场所标准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民用与工业建筑: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严格按照此规范进行设计,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以及核电站、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具体场所:如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等均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厂房: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高层乙、丙类厂房;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等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非高架冷库;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等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合规安装方法
在安装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步骤以确保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1、设计审查:
- 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法规,特别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的要求。
- 对设计方案进行全面评审,包括灭火器材选择、管道布置、喷头布局等,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设备选择:
- 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喷头、控制阀门和其他主要设备,确保所有设备的性能满足系统要求。
- 选用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的组件,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3、安装位置:
- 确保喷头的安装位置正确,接口连接牢固可靠,同时避免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
- 喷头的位置应能够覆盖整个受保护区域,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快速响应并进行灭火。
4、系统调试:
- 对整个系统进行测试,包括喷头的喷洒范围、启动时间、水流量等参数。
- 验证系统的备用电源系统是否能够在电力中断的情况下继续工作。
5、操作培训:
- 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系统的功能和操作方法。
-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指导用户如何正确使用和维护系统。
6、定期检查维护:
- 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 记录所有的检查和维修活动,以便跟踪系统的维护历史和性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现代建筑防火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合理地设置和安装,可以有效地降低火灾风险,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