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准入条件:新规提高了司法鉴定机构的准入门槛,例如将准入资金从二十万提高到一百万,还新增了对每名鉴定人的执业类别限制,一般不超过二项,以防止一人多项执业的不规范现象,还要求提交的行业资格或者资质证明应当与司法鉴定相关。
2、优化管理权限和管理事项:新规赋予设区的市或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监督、管理、投诉处理和违规处罚职责,删除了变更登记事项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的规定,并将跨省设立的分支机构改为备案制。
3、完善退出机制:新规新增了多种注销情形,如擅自停业、歇业一年以上的;有效期限届满未能通过延续审核的等,这些规定有助于及时清理不合格的司法鉴定机构,维护行业秩序。
4、加强监督管理:新规进一步完善了细化处罚情形和方式,包括对擅自变相设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等行为的处罚,还明确了鉴定人停业处罚或者正在投诉处理期间不得变更执业机构的规定。
5、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新规删除了省级名册在本区域内每年公告一次和司法部名册在全国每五年公告一次的规定,改为电子名册实时公告和更新,这一变化将满足人民群众的实时需求。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新规,要点解读-大将网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新规,要点解读-大将网](https://www.djvassi.com/zb_users/upload/2025/02/20250208024053173895365387652.jpeg)
6、明确公益属性:按照《公法服意见》落实有关对公益属性的要求,新增鉴定人接受指派承办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的规定。
7、建立诚信评价制度:新规新增了制定统一的鉴定技术标准、规范和方法并指导实施的规定,这将有助于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新规的出台是对现行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这些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司法鉴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