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全国保密工作的是国家保密局,它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法规政策制定与完善:加强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理论的研究,不断完善各项保密法规,逐步建立起完备的保密法规体系,为保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
2、宏观管理与协调:抓好全国保密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检查、组织、协调等工作,包括对全国的保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保密工作关系,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国家秘密被泄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通过各种措施和技术手段,防范和打击各种窃密泄密行为,保护国家的核心安全和重要利益。
4、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也针对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保密工作能力和水平。
5、监督指导地方保密工作: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地方保密工作符合国家的要求和标准,推动地方保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6、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国际间的保密工作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应对全球化背景下的保密挑战,同时也在国际舞台上维护国家的保密权益。
国家保密局作为主管全国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多方面的重要职责,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