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里办 APP:手机打开“浙里办”app,登录或者注册个人账号后,搜索点击进入“住房公积金(浙江省)”,点击页面的“账户详细信息”可以查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基数、余额、月缴存额、开户日期等缴存信息;点击“贷款信息查询”可知道贷款合同编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信息。
2、网站查询:进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或注册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进入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可点击“账户明细”“个人贷款记录”等获取相关信息。
3、电话查询:可拨打12333进行查询。
4、短信查询:个人用户如需申请开通短信通知业务,可以通过发送短信方式进行申请登记,格式为G+七位个人帐号+姓名,发送号码为:057187371888(例:G4889322王琛),也可以由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柜面办理。
5、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以下是使用规定:
1、提取条件: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出国、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
2、贷款条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期限,通常要求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或抵押物;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规定。
3、使用范围: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房屋租金等与住房相关的支出。
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己的公积金,确保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便利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