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已出台政策,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城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请落户,且取消投亲落户限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不受年龄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这一政策自吉林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吉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后开始实施。
该政策旨在促进人口自由迁徙和人才流动,为有意在吉林省内落户的人员提供了更加宽松和便利的条件,对于想要通过租房落户的申请人,需确保租赁合同真实有效,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在吉林省内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取消投亲落户的年龄限制,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团聚更为便捷,进一步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灵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