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是开展进出口业务的重要前置手续,其操作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
- 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确保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相关内容。
- 未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备案回执》或原《批准证书》扫描件。
- 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若为个体工商户则需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若为外国(地区)企业,则需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 企业的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企业法人同意该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申请报告原件及总公司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材料。
2、网上申报
- 登录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网址为[http://iecms.mofcom.gov.cn/](http://iecms.mofcom.gov.cn/),点击页面左栏“备案登记”,录入对外贸易经营者信息。
- 按要求选择“所属省市”“所属市”“备案登记机关”等,并准确填写“住所”等相关信息,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一栏无须折美元。
- 保存并申报备案登记信息后,生成登记表系统编号,然后回到系统主页面点击左栏“打印登记表”,键入系统编号,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盖章。
3、提交材料
- 将打印好的登记表及准备好的其他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按照当地商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扫描上传或现场提交,具体的提交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可登录当地商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咨询当地商务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4、审核与领证
- 商务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左右。
- 审核通过后,企业可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也可以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的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并下载打印登记表自行留存。
完成以上步骤后,企业或个人就完成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可以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在进行备案登记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商务部门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