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赔偿江母69万余元的原因及案件经过如下:
赔偿原因:
1、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时,为求自保将江歌阻挡在屋外,导致江歌被杀害,她没有如实告知江歌关于陈世峰的纠缠和恐吓情况,也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江歌受到伤害,具有明显过错。
2、违反诚信友善原则: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刘鑫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对施救者江歌未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
3、精神损害赔偿:江歌因救助刘鑫而遇害,作为母亲,江秋莲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刘鑫事发后还通过网络方式对江秋莲发表过刺激性言语,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案件经过:
1、案发前背景:2016年11月3日,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此前,刘鑫因与陈世峰的感情问题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她与自己同住。

2、案发当日经过:2016年11月2日15时许,陈世峰找到刘鑫与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门纠缠滋扰,刘鑫向已外出的江歌求助,江歌提议报警,刘鑫以合住公寓违反当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闹大为由劝阻,并请求江歌回来帮助解围,江歌返回公寓将陈世峰劝离后返回学校上课,陈世峰继续尾随刘鑫并向其发送恐吓信息,当晚23时许,刘鑫因害怕要求江歌在地铁站等她一同返回公寓。
3、案发过程:11月3日零时许,二人汇合后一同步行返回公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走在前面的刘鑫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江歌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刘鑫在屋内两次拨打报警电话。
4、诉讼过程:此后,江秋莲与刘鑫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鑫还通过网络方式对江秋莲发表过刺激性言语,江秋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刘鑫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70609.3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5、一审判决: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综合考量相关因素,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刘鑫赔偿江母69万余元的原因是因其在江歌遇害事件中存在明显过错且事后行为不当,该案件经过多次审理,最终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