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金融信用体系(如个人征信记录)中返乡还款并不区分善意与恶意,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信息客观性的要求:金融机构和征信系统主要是对个人的信贷行为和还款情况进行客观记录,目的是准确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如果人为区分善意或恶意还款,可能会因判断标准不统一、主观性过强等因素导致信息失真,对于一些因突发的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还款困难而逾期的情况,很难去界定其属于善意还是恶意。
2、风险评估的一致性: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根据统一的标准来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以便制定合理的信贷政策和利率定价,如果将还款区分为善意和恶意,会使得风险评估变得复杂且难以操作,不利于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信贷决策。
3、法律和监管的框架:目前的法律和监管规定也没有明确要求在信用报告中区分善意和恶意还款,征信系统的运行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旨在保障信息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在一些具体的法律纠纷或民事责任认定中,可能会考虑占有人或债务人的主观意图,即是否善意或恶意,但这与金融信用体系中的还款记录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

虽然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人们会对还款人的主观意图有所考量,但从整体的金融信用体系角度来看,通常不对“返乡还款”进行善意与恶意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