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微信新规施行后,以下功能将发生改变:
1、个人收款码相关
使用限制: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的个人收款码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也不再允许通过个人收款码进行信用卡收支,这意味着用户不能再将个人收款码截图发给他人进行远程收款,若要继续使用收款码进行收款,需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
分类管理:微信等机构需要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
2、支付服务管理

风险监测:微信支付机构需要对收款条码的申请、日常使用情况进行风险监测分析,防止不符合规定的条码被用于非法资金转移等风险事件。
信息核对:对于长期未使用的支付受理终端或收款条码,机构在重新启用时要进行全面细致的风险评估,必要时要求提供身份信息的再次核对,若发现显示信息不一致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停止资金结算服务。
交易监测:微信等机构要能够通过监测交易特征、访问位置等特点,甄别企业和个人的交易类型,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采取限制交易、暂停服务等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
用户信息保护:收集、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3月1日起微信个人收款码的使用场景受限,同时微信作为支付机构在收款码管理、支付服务管理等方面面临更高要求,包括风险监测、信息核对、交易监测以及用户信息保护等多方面的功能都将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