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掌掴还手被认定为互殴,律师可能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1、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此类事件中,公安机关通常会依据此条法规对双方作出处罚决定。
2、行为性质认定:从法律角度出发,无论掌掴还是还手,都属于身体冲突的行为,掌掴是一方主动攻击另一方的行为,而还手则是对这种攻击的回应,但在实际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可能更注重行为的客观表现和结果,即双方都有动手的事实,因此容易被认定为互殴。
3、正当防卫的界定: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但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在遭掌掴还手的情况下,要构成正当防卫需符合以下要件: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还手行为不符合这些条件,就可能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从而被视作互殴,如果对方只是轻微的掌掴,而你还手时使用过度的暴力造成对方重伤,这可能超出必要限度,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4、证据的重要性: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证据起着关键作用,包括现场的视频监控、目击者证言等,都可以作为判断双方行为性质和程度的重要依据,如果有清晰的证据证明一方是无端的挑衅和攻击,而另一方只是在遭受攻击后进行了必要的自卫,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会影响最终的法律认定。

遭掌掴还手被认定为互殴,是基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行为的性质、证据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这也提醒人们,在面对冲突时要保持冷静,尽量避免使用暴力手段,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