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扣扣案件全过程,以下是详细的解析:
1、案件背景
起因: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之母汪秀萍与邻居王正军(未满18周岁)和王富军因琐事发生争吵并厮打,汪秀萍被打后拿扁铁击打王正军头部,随后王正军捡起木棒猛击汪秀萍头部,导致汪秀萍重伤后死亡。
审判:1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但因其未满18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亲已代为支付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案件起因有一定的过错行为,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七年。
2、案件经过

准备犯罪工具: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村过年,决定报复杀害王正军及其父兄,并准备了犯罪工具,暗中观察,伺机作案。
实施犯罪行为: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12时许,王校军、王正军兄弟二人祭祖返回行至本村村委会门前时,守候在此的张扣扣蒙面持尖刀朝王正军颈部猛割一下,连续捅刺其胸腹部等处数刀,并追赶惊慌逃跑的王校军,朝其胸腹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后又返回再次捅刺王正军数刀,致王校军、王正军死亡,随后,张扣扣闯入王自新家,持刀捅刺王自新胸腹部、颈部数刀,致王自新死亡,之后,张扣扣使用自制燃烧瓶点燃王校军家用轿车,致车辆后部烧毁。
投案自首:张扣扣逃离现场后,于同月17日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3、案件处理
- 张扣扣在指认下打捞出的作案工具单刃刀上检出两人以上血迹,该隐蔽性证据证明其为张扣扣杀害三名被害人时所持凶器,并于案发后被其丢弃;在烧损车辆后座上提取的菜刀上检测出张扣扣的血迹,证明张扣扣是在连续用力向三名被害人捅刺时致自己手部受伤。
张扣扣因对当年母亲被害的判决结果不满,长期心怀怨恨,最终在2018年春节前夕实施了极端的报复行为,造成了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