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个人经历、学业成绩等文字记载材料,它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毕业生档案处理方式和相关规定:
一、档案存放与转递
1、就业单位接收:如果毕业生被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录用,这些单位可以直接接收并管理档案。
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托管:
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对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就业的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以及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档案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超大城市存档:除超大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超大城市就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3、学校保留: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档案通常可以在学校保存2年,2年后,档案将由学校转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保管。
4、升学:继续求学(如考研、读博等)的毕业生,档案可发至新就读的学校进行学籍档案管理。
毕业生档案内通常包含以下材料:
- 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 学习成绩单
- 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
- 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
- 入党志愿书、入团志愿书等党团材料
- 报到通知书等
三、档案转递流程与要求
1、规范转递:档案转递应遵守邮政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的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准确到达,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信息填写:高校毕业生应根据毕业去向和档案转递要求如实填报档案转往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信息。
3、关键材料:档案中的关键材料包括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4、告知承诺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办理档案接收手续时,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经与高校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可先存后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及时查询:毕业生应及时查询自己的档案去向,确保档案安全转递。
2、政策宣传:各地要指导档案管理服务机构、高校大力开展档案政策宣介活动,提高毕业生的档案意识。
毕业生档案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存放地点和转递方式,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准确,毕业生本人也应积极关注自己的档案动态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