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娱令,正式名称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是广电总局于2011年发布的一系列规定,旨在限制电视节目的过度娱乐化,并提高节目质量,以下是对限娱令具体内容的分析:
1、播出时段:在黄金时间(17:00至22:00),每周娱乐节目播出不得超过三次。
2、道德建设节目:各台必须设立一档道德建设类节目,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3、选秀节目数量:全国选秀节目每年不超过10档;每家卫视每年新引进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一个。
4、节目类型调控: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每天19:30至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
5、新闻类节目要求: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
6、境外节目引入:引进境外电视节目形态,要适合中国国情,杜绝格调低下内容庸俗。
限娱令对行业的影响如下:
1、减少娱乐节目数量:通过限制娱乐节目的数量和播出时段,减少了低俗、庸俗、违背社会道德的节目出现,净化了影视市场。
2、提升节目质量:限娱令鼓励制作符合规定的影视作品,提升了节目质量。
3、促进节目创新:限制了部分类型节目的播出,促使电视台进行节目创新。
4、加强社会责任: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履行社会责任,提交年度报告,强化了电视台的社会责任感。
5、影响港台艺人:限制了港台艺人参与内地节目的数量。
限娱令通过一系列措施规范了电视节目的内容和结构,提高了节目质量,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提醒了影视从业人员和制作公司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制作出符合要求的优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