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5·22”车祸的原因是投资失败,产生报复社会心理,后续调查结果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1年5月22日,在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与友好街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刘东(男,1989年出生,理发师)在驾驶辽B63NE6黑色轿车沿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劳动公园北门人行过道斑马线处时,因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失去生活信心,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他突然加速车辆并故意冲闯红灯,冲撞多名正在过马路的行人,造成四名被害人当场死亡,一名被害人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八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检验鉴定、固定证据等工作,查明了案件事实,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曲波通报称,刘东在等候绿灯指示后突然在7秒钟内将所驾车辆车速从0时速加速至108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并冲闯红灯,以驾车冲撞路人的极端方式实施犯罪。
2021年10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东无视法律,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五人死亡、多人受伤、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刘东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起严重的车祸事件是由个人情绪失控导致的悲剧,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这一事件提醒人们要关注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寻求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