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商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
职能与业务
1、市场主体管理:
- 负责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2、市场秩序维护:
- 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
3、消费者权益保护:
- 依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4、经济监督执法:
- 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5、广告合同监管:
- 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拍卖行为。
6、商标品牌建设:
- 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省著名商标,认定市著名商标。
这些职能和业务共同构成了杭州市工商局的核心职责,确保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秩序的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