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供暖时间一般是从每年的11月5日开始,到次年的4月5日结束。
大连市的供暖期通常为每年的11月5日至次年的4月5日,这一期间,供暖企业会确保居民家中的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即卧室、起居室等房间不低于18℃,其他部位房间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温度要求,根据大连市住建局的规定,如果遇到异常低温天气,市人民政府可能会决定提前供热或延长供热时间,并给予供热单位相应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大连市的法定供暖期是到4月5日止,但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停暖时间可能会因当年的气温状况而有所变动,在2024年,由于近期气温下降幅度较大,大连市住建局已发布供暖预警调度令,要求各供热企业从11月15日24时起升温蓄热,以确保平稳度过降温天气,建议市民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预报和政府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供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