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目前仍然收费,收费标准依据车型和车道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客车收费标准:
- 四车道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
- 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
- 客车车型依旧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其中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由原先的2类车调整为1类车。
2、货车收费标准:
- 货车由原先的按额定载质量分类调整为依据车辆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等进行分类,由原来的5类车型调整为6类。
- 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六轴以上货车在6类货车收费系数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17计。
- 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ETC车辆实行分段收费,交易金额取整到“分”;人工收费也实行分段收费,在高速公路出口合并收费,交易金额取整到“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的具体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广东省高速公路计费规则进行了调整,ETC门架计费金额取整到“分”,并取消了枢纽互通匝道计费,减少了部分收费里程。
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交通部门或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