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支付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信用证条款中可能隐藏着一些常见陷阱,这些条款可能会给受益人(通常是出口商)带来巨大风险,以下是对常见陷阱的具体分析:
1、暂不生效条款:
- 信用证含有暂时不生效的条款,需要开证行另行通知后才生效。
- 这种条款使得出口商无法按时安排生产和装运,导致货物滞留或产生额外费用。
2、信用证与合同条款不一致:
- 信用证中的条款与合同条款不符,合同要求提交某种单据,而信用证却要求另一种不同的单据。
- 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口商按照信用证条款操作,进口商会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3、设置不可察觉的陷阱条款:
- 规定受益人必须提交由开证人出具并签署的检验合格证书等。
- 这类条款将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开证行手中,一旦开证行不出具或拒绝确认该证书,出口商将无法获得付款。
4、货物检验证明或货运收据由进口商或其授权人出具和签署:
- 这种软条款要求货物的检验证明或货运收据须由进口商或其授权人出具和签署,并由开证行证实。
- 如果进口商不履行这一义务,出口商将无法提交符合要求的单据,导致银行拒付。
5、无金额信用证:
- 信用证开出时没有明确金额,需要通过修改增额或记账,但不发生实际现汇支付。
- 这种条款使出口商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6、信用证前后条款互相矛盾:
- 信用证中的条款自相矛盾,使得受益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做到单单一致。
- 这种条款显然是为了故意为难出口商,使其陷入被动局面。
规避风险的方法
1、认真审证:
- 收到信用证后,立即与合同核对,确保所有条款一致且可操作。
- 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进口商进行修改。
2、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开证:
- 尽量要求进口商从知名、信誉好的大银行开具信用证。
- 避免选择政治不稳定或与自己业务往来较少的银行的信用证。
3、慎重订立买卖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
- 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信用证条款,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 拒绝接受包含“软条款”的信用证。
4、使用保兑信用证:
- 对于大额交易或高风险市场,建议使用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由保兑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增加了收款的安全性。
5、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 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可以有效规避国家风险和买方风险。
- 出口信用保险能够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包括因买方拖欠、拒绝接收货物、无力偿付债务等原因导致的商业风险。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规避信用证操作中的风险,保障出口商的利益和交易的安全性。